首页 » 育人天地 » 国际公民教育 » 目标及认定

西外之星评选办法

2013-10-28

 

     各班级实事求是评选 ,条件不成熟可以不评 ,评选时听取班委、任课教师、生活教师等多方面意见 ,注重教育过程 。评比办法 :

1、不在年级前十名的同学也可以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综合之星,但期末总评成绩在年级前十名的同学与不在前十名的同学 ,奖学金额度不同。前提必须是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学生。

2、 其他西外之星有:服务之星、进取之星 、学习之星、体育之星、英语之星、爱心之星、艺术之

星、责任之星、人文之星、社团之星(学校评定)。每班共申报2—3人。

3、 申报表在教师培训期间上交,开学初的表彰仪式上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。

4、评选资格和名额等特殊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与学生处沟通解决。

5、请教师填写的学生姓名时应以楷书为主,方便学校颁发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