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3-16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,优化西外师资队伍结构,提升教师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,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和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,带动西外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,特此制定上外西外骨干教师评审制度。
一、对象
在西外工作满1年以上(含1年)在职在岗各科教师。
二、考核方式与考核指标
(一) 考核方式
(二) 考核指标
备注:
三、 权利和义务
1、 优先参评高级职称评定及区级荣誉职称送评。
2、 每学年评选一次,优胜劣汰,滚动发展,学校颁发荣誉证书。
3、 每学期至少带教1-2名青年教师。听评课不少于20节。
4、 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日常教学、各类比赛;积极参与听课评课及各类教学实践和改革。
5、 每学期至少开一节校级公开示范课,每3年至少开一节区级或区级以上公开课。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交《骨干教师发展计划》。
6、 每学期至少主持2次备课组或教研组活动,每学年至少参与1次校级层面教学论坛或专题报告。带头引领主持一项校级课程开发或课题。
7、 每学期完成一篇教育或教学方面高质量的论文、反思、案例或课例。
8、 按要求完成全部义务并积极参加全部活动,完成规定要求的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颁发骨干教师津贴。
(骨干教师奖:________/学期 骨干教师发展津贴 __________/学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