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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变化与时间节点

2015-03-22

 

2015年招生四变化:

一、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录取全部在上海市网络平台(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)上进行。

二、幼儿园大班年满6周岁要进入小学就读的学生,先要进行入学系统登记(在幼儿园进行)。

三、本市户籍学生,在户籍地、居住地皆可入学。

四、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条件:其父母双方最少有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;灵活就业人员持有暂住证须连续满三年(截止7-30)、就业证连续两年登记(截止7-30)。

民办中小学要在《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》上报名,引导家长在民办学校一栏选择西外,否则无法进入西外就读。

要告诉家长,幼升小学生只能报2所民办小学(报外区学校要有寄宿条件); 小升初只能报3所民办初中,本区、外区(须有寄宿条件)皆可。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在全市招生。

 

425-27日,民办小学网上报名(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)。 

428-30日,民办初中网上报名(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)。 

4月30号网上报名截止。

59日,民办小学招生面谈。 

59-10,民办初中招生面谈

 录取时家长须提交《入学告知书》。

3月底未能办好居住证的报名西外的学生,家长可以先将学生在户籍地学校报名注册,在西外暂时借读,居住证办好后将学籍转进来。

小学录取外省市学生也需要使用《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》。初中录取外省市学生按照原办法操作。

2015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。

 

2015-3-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