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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告知书

2015-10-20

 

各位家长:

    根据《教育部中小学籍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和《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现将本市部分学籍管理政策告知如下:

一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五四学制,即实行小学五年、初中四年的学制。本市普通高中为三年学制。

二、本市学生全部实行网上注册学籍并编制学籍号。全国学籍号在小学一年级完成学籍注册后由教育部下发,一人一号,终生不变;上海市学籍号完成学籍注册后即生成,仅限在本市范围内使用,一人一号,上海市学籍号随学校改变而变更。

三、学生如需在本市范围内转学,请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在学籍系统里办理网上转学。

学生如需转学到外省市(不含国外及港澳台地区)就读的,具体操作如下:

(1)    请先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,并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及就读状态(在读或毕业)。

(2)  学生家长在外省转入学校申请办理网上转学时,需提供办理当时的就读状态(如是在读状态走“跨省转学”流程,如是毕业状态走“跨省就学”流程)并持有正确无误的全国学籍号。

(3)  具有本市学籍的学生如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学生,可由转出学校出具无全国学籍号的相关证明,协商转入地学校在全国系统内新建学籍。

四、如学生学籍为问题学籍(学籍有误或重复学籍等)可能会影响网上各类学籍变动(包括转学),请家长联系学校按要求更正相关信息。

五、2015学年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将实行注册验证制度,非本市户籍学生家长请及时续办相关证件。

从2015届一年级开始,每学期注册前都需验证相关证件

附:注册时需验证的相关证件如下:

(1)  本市户籍的户口本

(2)  非本市的户口本、居住证、护照

(3)  非本市户籍的居住证、护照必须在有效期内,否则验证不通过不予注册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 10 月19 日